退休军人病故,家有未满12周岁子女是否可享受定期抚恤金?
来信时间:2024年1月3日 回复时间:2024年1月8日 回复单位:拥军优抚司
来信:退休军人病故,家有未满12周岁子女是否可享受定期抚恤金?
回复:您好,感谢来信。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军队离休、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,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。第十六条规定,对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,发给定期抚恤金。据此,您来信中的退休军人病故后,未满18周岁孩子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。
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!